2025年8月25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提出15条具体措施,从五个方面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。具体如下: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 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扩面: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,鼓励将用材林中幼林、毛竹林等纳入抵押物范围,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,优化定价机制和放贷程序,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等的融资模式及“林权抵押+森林保险”等产品服务模式。 完善林权收储担保和评估机制:有条件地区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,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。各地要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,制定统一评估准则,明确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,拓宽评估主体。 强化抵押林权管理和处置:保护抵押权人合法权益。 促进林权流转交易服务: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机制,探索建立林业数据库和交易流转平台,规范有序推进林权市场化交易。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 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金融支持能力:聚焦“国家储备林+N”建设模式,加强项目融资需求对接,优化贷款审批手续,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,合理确定贷款期限。 探索金融赋能重要生态工程建设:将生态工程建设与碳汇收益相结合,加大融资支持力度,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为重点,优化金融服务,支持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。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 加大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金融支持力度:发展供应链金融,鼓励金融机构与林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,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培育等领域。 创新金融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:结合各地林下经济特色优势产业,加大信贷投入,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,支持林农、小微企业发展林下经济。 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:加大对林业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,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森林旅游等设施建设及废弃物回收利用,加大对林业机械设备研发升级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,推动林业产业基地建设,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方式提供一揽子金融支持。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支持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:聚焦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和开发环节,探索创新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,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,促进“国家储备林+碳汇”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,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做好相关登记和公示。 优化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融资服务: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,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,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、便利性和安全性。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 加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支持力度: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,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,探索构建森林保险产品体系。 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:构建评估、保险、监管、处置、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,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。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:各地建立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商机制,搭建协作和信息交流平台,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林业领域融资需求项目库,强化与金融系统共享对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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